【向群众汇报】武清开发区河湖长制“有名有实”自查汇报

2022年03月30日 22:54:38hcd浏览量:10次

   武清开发区河湖长制“有名有实”

  ——自查汇报——

  开发区河湖长制工作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思想,全面落实市、区河湖长制工作部署,在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领导下,以更高的要求、更严的标准、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。不断提升开发区河湖管护水平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不断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,实现河湖水功能永续利用。始终以《关于全面提升水环境,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的通知》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通知要求,现将开发区河湖长制“有名有实”年度自查情况向群众汇报如下:

  一、基本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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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发区总河湖长:李富国、冯立军。河湖长:冯立军。现有河段12条,景观湖3个,均已实现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,河湖巡查、保洁、管护、治理工作有序开展,区域内无四乱及黑臭水体现象。

  二、“有名有实”工作开展情况

  1、河湖长履职情况

  开发区总河湖长、河湖长履职尽责,2021年累计完成巡河53次,发现水环境问题68件次。河段长、巡查员发现河湖水环境问题1092件次,全部完成整改。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14次,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,认真进行工作部署,及时检查工作完成情况、提出指导意见。“三级管护”巡查机制、日常保洁与专业清捞相结合的“四季双保洁”机制、水污染防治机制、水环境治理机制,公示牌维护机制、宣传培训机制等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实施。开发区17个公示牌公示了河湖长信息,举报电话022-22986688、水利部热线电话12314、“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”共同接受群众监督。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6件次,均已妥善处置整改。开发区与东浦洼街、南蔡村镇、开发区派出所形成协调联动,更好解决河湖水环境问题。落实向群众汇报机制,总河湖长、河湖长定期在“开发区公众号”向群众进行汇报,认真履行河湖长制第一责任人责任。

  2、制度落实情况

  开发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13项工作制度,开展常态化巡查保洁,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总河湖长、河湖长及河湖长办工作部署,领会文件精神,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,将河湖长制各项制度落到实处。先后组织宣传活动15次,悬挂宣传横幅42幅,发放宣传材料480余份,小喇叭广播累计530余小时,大力宣传河湖长制。积极营造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的浓厚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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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、重点任务完成情况

  一是水环境整治及上级督办完成情况。完成区级发办问题点位7处。分别是六支渠、七支渠、新开渠及源明渠浮萍树叶问题、旺源渠、泉秋渠树叶垃圾问题、四支渠有污水流入问题。上述问题开发区第一时间完成整改,并进行相关报送。完成中央湖、新西河、五支渠、泉秋渠、源明渠岸线苇草打割清理工作,清理苇草垃圾8车次,20余吨。

  二是“榜样河长、示范河湖”创建。开发区按照“榜样河长、示范河湖”培树工作计划,对中央湖水体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整治维护。健身步道维护180余延米、观赏平台木栈道维修360余平方、刷漆处理600余方、道路广场石材维护累计1100余平方、完成全部7座桥梁桥面及栏杆的刷漆养护。

  三是“清四乱”、“黑臭水体”常态化排查推进情况。进一步落实《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和《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将“黑臭水体”、“清四乱”排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,对“黑臭水体”、“清四乱”坚持常态化巡查排查,确保开发区辖区内无四乱及黑臭水体现象。

  三、存在的不足

  1、河湖水面、岸线垃圾清理不够及时。水面环境问题偶发性较多,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清理工作滞后。

  2、宣传引导不够到位。对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,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的氛围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
  3、上下游协调联动还不紧密。

  四、下一步工作

  1、持续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,进一步协调河道养管,加大对重点区域、点位的巡查和保洁管理力度,在及时发现、及时整改上下功夫,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。

  2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拓宽宣传范围,不断提高群众自愿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意识。

  3、将协调联动和集体巡河常态化。与河湖上下游单位常协调,多沟通,发现水环境问题共同处置。做到每月一次集体巡河,由河湖长办组织,总河湖长、河湖长、巡查员共同参加,现场协调解决河湖水环境问题,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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