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天津5月28日消息(记者周思杨 通讯员姚晓东)近日,天津市发布了《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》,聚焦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关键问题,从制度体系、发展能力、发展平台、生态环境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,为天津在未来一段时期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明确了具体路径,这也是在新时期推进天津经济高质量,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。
天津作为我国最早的开放型港口城市,既是北方经济中心、国际航运物流枢纽,也是区域商贸中心、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;既有内外贸领域的规模主体优势,又有改革开放先行地的体制机制优势。近年来,天津内外贸市场活跃,2021年贸易规模创历史新高,进出口总额超过8500亿元,基本形成服务京津冀、辐射“三北”、联通国内外的商贸格局。但也应该看到,对标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要求,天津在市场准入、制度体系、统筹能力、融合发展方面仍然存在短板。因此,需要加快探索内外贸一体化的工作抓手,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,打开促进内外贸提质增效的突破口。实际落实中,要紧扣两个中心,推进三项突破。
一是紧扣两个中心城市建设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,是天津“十四五”规划的目标任务,也是国家对天津功能定位的要求。通过优化内外联通物流通道,提升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区域航空枢纽、国际航空物流中心、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服务能力,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,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市场,推动形成区域内外贸辐射集散中心。
二是推进主体融合取得突破。加快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,鼓励大型商贸、物流、供应链企业“走出去”,开拓国际市场。加快骨干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,培育一批内外贸并重的双循环优质企业。整合优势资源,组建内外贸企业联盟,促进“天津制造”抱团出海。
三是推进模式创新取得突破。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,培育本地跨境电商标杆企业,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高能级平台。扩大跨境电商进口,推动“线下保税展示+线上扫码引流”等业务新模式。用足用好国家会展中心资源,强化展会与产业升级、贸易物流、旅游消费协同促进功能。
四是推进营商生态取得突破。用好中国(天津)自贸试验区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平台的制度红利,推动修订天津市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、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。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协同建设内外贸信用体系。完善监管机制,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,优化实行内外贸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。
作者:姚晓东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部 主任 正高级经济师
来源:天津招商投资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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